曹县青岗集拟处置在建办公场所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HZCQ0224015 | 发布时间:2024-02-01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曹县青岗集拟处置在建办公场所资产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 |
项目编号 | HZCQ0224015 | 展示时间 | 自行勘探 |
转让标的: 曹县青岗集拟处置在建办公场所资产项目,该标的位于青岗集镇政府门口东侧,占地面积2227.27 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底价:9606810.00元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内容、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合同内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s://jpxt.hzggzyjy.com/project 本次交易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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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19日下午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0224015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济南路666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 联系电话 | 0530-6208819 |
微信公众号 | 菏泽市产权交易平台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武先生:13869763129 |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翰光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