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属企业阳光采购评审专家 进行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关于对市属企业阳光采购评审专家

进行资格认证的通知

 

一、认证范围

截止目前,已在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评标评审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职称资格,或者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具有公认的能证明相应专业水平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等;

(三)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评标评审业务,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4周岁(19551231日后出生);退休前职务为单位中层以上的年龄不超过69周岁(19501231日后出生);

(六)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活动,认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家认证时间

本次专家认证时间:20201121130日。

四、认证工作程序

(一)下载表格

符合专家认证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hzsgzw.heze.gov.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二)填报详细信息

实事求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行业专业信息。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正确选择与本人从事的工作、职称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专业相对应的评标评审专业。

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并扫描(复印):

1.二代身份证;

2.学位、学历证书;

3.职称资格证书(包含姓名、照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公章等页面),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含姓名、照片、专业、职业资格、公章、注册变更单位、延续注册等页面);

4.单位(协会、商会等)推荐表(退休人员到原工作单位开具推荐表);

5.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申报认证信息的人员请将相关资料报送到菏泽市国资委(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71717房间菏泽市中华路2538)现场验证,资格证件(表格)扫描件发至邮箱。菏泽市国资委负责对资格证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发送至申报人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0530 -- 6161006

邮箱:gzwkhjd@hz.shandong.cn

    提示:117日、14日、21日、28日(周六 9:0017:00正常受理)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2.《市属企业阳光采购评标评审专家推荐表》

3. 承诺书

 

 

                                 

 

 

菏泽市国资委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