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公布菏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菏泽市财政局文件
菏财采〔2020〕19 号
关于公布菏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统筹推进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放管 服”要求,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推进专业化采购,提升采购质量,加 快预算执行效率,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0〕30 号),我们研究制定 了《菏泽市政府集中采购录及限额标准》,现予公布。请认真贯 彻执行。 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菏泽市财政局 2020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