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 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2-09-06

今年以来,鄄城县财政局积极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按照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门槛,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执行,从而提高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竞争优势,破除各种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实现大中小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中小企业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