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政府采购多措并举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06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满意度。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环节和投标保证金,明确要求采购人不得拒收中标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是禁止通过备案、登记、审核等方式,或者以设置本地分支机构名义,限制或变相限制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业务,依法保障采购代理机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