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各县(区)财政局,鲁西新区财政金融局,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菏(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菏泽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方案》(鲁财采〔2020〕16号)及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要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应当做到与省、市两级政府采购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信息自动推送至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省网)。现通知如下:
一 、菏泽市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均应当与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网)对接,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自动推送至市网及省网。
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菏泽市政府采购项目在省网立项、分包后由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采购公告、中标公告自动推送至市网及省网,不得在省网手动录入公告。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各县区财政局、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菏(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将择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菏泽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