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各县(区)财政局,鲁西新区财政金融局,菏泽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兴菏(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厅营商环境考核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应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信息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传输至市网及省网,不得在省网手动录入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对于未严格落实的,市财政局将每周检查一次,并予以通报,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政策9月19日开始执行!

我中心已经实现与菏泽市政府采购网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的系统对接,可自动上传项目公告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