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1

      根据《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以下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未履行招标文件约定足额缴纳场地使用费的企业公示如下。请相关企业自公示日起6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足额缴纳场地使用费,逾期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企业名单: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济南希姆斯电梯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郑州)缆索有限公司

山东菏建集团金地建筑有限公司

菏泽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盛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菏泽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菏泽市建设工程勘察院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同力自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日